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交通设计院”)始创于1960年,是国家甲级综合大型勘察设计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位列全国勘察设计企业百强。作为湖南省属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该公司股东包括湖南轨道集团、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佛山交通集团、中国铁路设计集团等,并实施员工持股,股权多元化。
湖南交通设计院业务涵盖交通与城乡规划、公路、水运、市政、轨道、建筑、环境与新能源、工程勘察、试验检测、工程健康安全、全过程咨询等核心板块,业绩遍及全国,辐射多国;现有员工超1200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占比约60%,高中级职称超86%,培养“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省部级以上荣誉获得者超100人次,累计获得国家级、部省级科技进步等奖项超900项,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省部级以上综合荣誉超100项。
根据工作需要,湖南交通设计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具体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德才兼备、注重实绩。 (三)以岗定人、人岗相适。 (四)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人数19人,招聘岗位及资格标准条件详见《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社会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有吸毒、涉毒等违法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企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流程为: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初试+复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4日至9月30日17:00。报名截止时间后发送的报名资料以及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者不纳入资格审查范围。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有意向应聘的人员请登录https://hnjtsjy.zhaopin.com/进行网申。 3.应聘的人员在本次招聘中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择优进行资格审查,条件优秀者年龄等条件可适当放宽。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参加初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另行通知。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取初试、复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测试成绩在湖南轨道集团、湖南交通设计院官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为1:1。 1.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合格标准。毛发检测列入体检项目。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实地走访或函调的形式。 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适合招聘岗位或放弃体检考察或试用期内不胜任岗位等情形的,视情况按综合测试成绩排名可依次递补,一般递补不超过2次。 (五)公示 拟聘用人选的相关信息在湖南轨道集团、湖南交通设计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薪酬待遇 按照公司薪酬绩效等相关制度执行。 应聘须知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应聘人员个人资料仅应用于此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应聘人员参加现场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等报名资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二)应聘的人员需如实反馈是否与湖南轨道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干部职工有亲属关系,如故意隐瞒,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邮箱畅通。对公司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通造成的后果,公司不承担责任。 (四)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其工作岗位的统一调剂和安排,如不服从安排视为自动放弃。 (五)工作经验、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 (六)联系方式(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联 系 人:罗老师 联系方式:0731- 84360086,13687330200 单位地址: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路一段598号;邮政编码: 410200 单位网址:http://www.hnjtsjy.com 监督电话:0731-84367027 (七)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南交通设计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